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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旅遊法今上路:強迫購物罰人民幣30萬


陸旅遊法今上路:強迫購物罰人民幣30萬聯合新聞網專家表示,《旅遊法》並非完全地禁止在旅遊活動中安排購物和自費項目,而是指不得由旅行社單方指定具體購物場所和任意安排另行付費旅遊專案。如果經與旅遊者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是旅遊者主動要求,旅行社仍然可以在旅遊行程中安排一定的購物活動和自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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