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photo

護照有效期不足6個月未提醒‧取消行程旅行社須賠款


護照有效期不足6個月未提醒‧取消行程旅行社須賠款星洲日報麻坡消費人仲裁庭在判決說,由於旅行社無法提呈有力證據證明旅遊行曾提醒投訴者上述情況,因此判決旅行社需賠償投訴人3千113令吉。 昔加末的王丁尼與王韻茹兩姐妹說,她們是於今年7月間,各別向新山“第一旅遊機構(馬)有限公司”,以2千999令吉價格購買8月份的台灣7日游 ...

檢視完整訊息...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