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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旅遊法草案:強迫旅遊者購物將被停業或吊証


【 財經】旅遊法草案:強迫旅遊者購物將被停業或吊証香港新浪財經草案規定,旅行社安排旅遊者在指定場所購物、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由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初犯的並處停業整頓;再犯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証和相關人員的導游証、領隊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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