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photo

旅遊法:旅行社低于成本價攬客可能被罰25萬元


旅遊法:旅行社低于成本價攬客可能被罰25萬元新華網重慶頻道在《旅遊法》(草案)第二章中,從第9條到19條第一次明確規定了“消費者”的權利和義務。在第四章中也明確規定了“旅遊經營”者權利和義務。蔡家成說:比如其中的“旅遊者有權要求旅遊經營者按照約定提供質價相符的產品和服務。旅遊者有權拒絕旅遊經營者的強制交易 ...

檢視完整訊息...

0 意見:

張貼留言